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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宁波市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

?市级各有关部门,各区县(市)财政局:     

为严格落实国家、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费减负政策,切实规范财政票据监管,决定举办宁波市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管理培训班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
时间:5月16日-17日,5月16日上午9:00开始。

地点:宁波海曙天港喜悦酒店(丽园南路620号,地铁2号线丽园南路站C口出)。

二、参加对象

市级各有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1名,各区县(市)财政局综合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不超过3名。

三、培训内容

(一)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“双随机”政策

(二)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政策

(三)财政电子票据应用和自助取票试点介绍

(四)浙江政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计划

四、具体事项

(一)请各区县(市)财政局做好交流准备,重点交流2018年财政综合工作打算、难点问题与建议(包括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管理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广应用、政府购买服务等),并在5月10号前将交流材料稿件发至电子邮箱nbczpj@163.com。

(二)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,按时参加培训。参训人员回执请于5月10日前通过邮箱报市财政局综合处。联系人:李倩、范靖,电话:87188094、87188160,邮箱:nbczpj@163.com,传真:87188426。


附件:市级有关部门名单和参训回执.doc  


宁波市财政局

2018年5月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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